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
它要求构建以社会成员为主体、以人民利益为核心的权利保护体系。
执法为民和人民群众权利保护关系密切,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执法为民对人民群众权利保护有重大的影响,
人民群众权利保护对执法为民有指导作用。同样,执法为民对人民群众权利保护有独立的反作用,
人民群众权利保护对执法为民有促进作用。他们犹如飞机的双翼,缺一不可。
执法为民要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
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执法为民在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上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执法为民在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上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思想基础;
执法为民在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上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