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
必须坚持党政军学民、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
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
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
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做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才能有序进行。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人民是依法治国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制建设为了人民、
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
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和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
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或者权利、履行职责或者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
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人们内心的法律。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
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
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又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
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
深化相适应,围绕社会主义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
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
有益经验,但绝不照搬国外的法治理念和模式。
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阔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
全党同志必须更加自觉地支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制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
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