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流程 20分钟
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庭审程序
1、庭前准备:书记员检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2、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是否同意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申请回避,
是否同意调解;
3、法庭调查:先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陈述答辩意见,审判长对案件的焦点进行
归纳,原告提交证据,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被告提交证据,原告对被告提交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双方
当事人相互发问,审判长对案件有疑问,可以随时对原被告进行发问;(举证及质证、法庭询问、原被告互相询问)
4、法庭辩论(代理词,主要围绕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适用法律等)
5、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双方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
八、实习律师能否在法庭开庭时发表讲话?
可以进行一般陈述性发言,如起诉状、答辩状等;听取各方当事人的诉辩,辅助指导老师举证、质证、辩论,重点是
审判人员对案件焦点的归纳、做好庭审笔录。
九、律师在接到法院判决书后怎么办?
让当事人来所里拿判决书,原则上不邮寄,然后与当事人分析判决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
正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帮助当事人正确决断。告诉当事人根据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的内容及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以及
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如需上诉,是否继续委托及后续服务写上诉状等等。
十、民事一审与二审有什么区别?
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
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一审、二审、再审的审限。
1、一审审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审结, 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
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自立案之日起2个月内审结,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 1个月。
2、二审审限: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 由本院院长批准。
3、再审审限:1个月内决定是否受理。一审再审按一审审限执行,二审再审按二审审限执行。
十二、答辩状的提交时间
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十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谁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管辖异议。
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表人等。
十四、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以诚实信用为准则,包括在处理当事人 之间的利益关系、当事人与社会利益的关系时两个方面,
遵循诚信原则表现为当事人不得通过自己的民事活动损害社会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诚实信用原则的主要功能是:
1、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
2、平衡当事人之间以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
3、弥补法律规定的不足。当法律规定不清或相互不协调时,可依诚信原则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