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立场
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以人民为中心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立场,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
要求和根本立场,深刻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是什么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就是指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
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怎么做第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把以人民为中心
的发展思想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一方面,要保证人民在
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治理国家,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愿望;另一方面,要依法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
利自由、履行应尽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使全体人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
守者、坚定捍卫者。第二,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总书记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治建设
必须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重点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第三,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总书记说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要把公平正义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各
方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