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4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掘中华法治文明的本土法治资源,明确指出“我们的
先人们早就开始探索如何驾驭人类自身这个重大课题,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自成
体系的成文法典,汉唐时期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典。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
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
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注重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推动中华优秀
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从我国古代看,凡属盛世都是法制相对健全的时期。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主张
“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国践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强调“法必明、令必行”
,使秦国迅速跻身强国之列,最终促成了秦始皇统一六国。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
一部《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在《贞观律》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唐律疏议》,
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这些宝贵经验证明了在中华文化深厚的土壤中可以培育出
毫不逊色于西方两大法系的中华法系(法治)文明,对此我们要坚定自信,决不能妄自菲薄。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总结我国古代法制成败得失,挖掘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弘扬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天下无讼、
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
内涵,使中华法治文明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
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
对治国理政规律的深刻把握。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
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重要地位和功能。
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
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中华法治文明延续着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
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也需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
再如,习近平总书记说,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
基本国情决定的。“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
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
另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论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保证法律严格实施,否则制定再多法律
也无济于事的问题时举例说:“我国古代有徙木立信的典故,说的是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
变法,为了取信于民,派人在城中竖立一木,说谁能将此木搬到城门,赏赐十金。搬一根
木头就可以拿到十金,民众无人相信,后来把赏赐加到五十金,有人试着把木头搬到城门,
果然获赏五十金。这就是说要言而有信。”现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有的
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但更多是因为有法不依、失于规制乃至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破坏法治。实现良法善治,必须善于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在推进中华法系文明
批判性继承、现代性复兴的进程中建设法治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