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会议2
19件,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1项,组织专题调研7项,提升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
强经济工作监督,助力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进中提质。2023年,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外部压力和内部困难,改革发展稳定任
务艰巨,常委会紧扣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采取系列监督措施,助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首次在听取审议计
划执行情况综合报告的基础上,审议投资、消费、就业3个分报告,督促提升计划执行效果。开展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开展全
省装备制造业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出台数字经济促进办法、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
干政策措施。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来鄂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执法检查,实施科技创新专题询问跟踪监督,推动出台科学技术奖
励办法。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报告,推动乡村振兴基础不断夯实。审查
年度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动优化调整部分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向。深入开展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专题调
研,听取审议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助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加强预算和国资监督,管好人民共同财富。持续深化人大
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改革,依法开展决算、预算调整审查批准工作,重点审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惠系
列”湖北消费券、农田建设补助、就业补助等专项资金,督促加强财政资金统筹,提升资金使用绩效。选取物流产业园区、大
数据中心等重点项目,开展政府债券资金专项审查,持续推动政府加强债务管理。听取审议省政府及3个部门审计整改报告并
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2023-2
027),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国资国企更好服务经济社会
发展。加强流域综合治理监督,助力美丽湖北建设。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矿山管理和修复工作情况等
报告,开展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调研,组织“襄荆荆宜”开展大气污染传输通道联防联控协同监督,推动
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开展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推动解决2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切实保护好“千湖之省”的每一块湿地
。扎实开展磷石膏污染防治跟踪监督,审议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推动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出台无害化处理规
程、设立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用法治力量助推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项目获得第四届湖北改革奖。加强民生和社会治
理监督,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安全生产关乎发展和民生。在前两年组织执法检查、法规修改的基础上,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
报告,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询问,打出持续、精准的人大监督“组合拳”。暗访37个县(市、区)273个点位,精心制作专
题片,直指8个方面突出问题,现场问询犀利坦诚,问答双方同向发力,共同守护安全生产防线。教育是百年大计,也是群众
关注的热点。常委会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教联体建设情况调研,审议学校安全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暗访35
所中小学校,推动制定学校周边安全区域管理办法。听取审议旅游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文化建设调研,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开
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持续加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跟踪监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加强执法司法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省法院上半年工作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报告、省检察院上半年工作暨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组织省人大代表4批次集中察看庭审,审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决定实施情况报告,促
进公正司法。开展监狱法执法检查,建立“全面征集、当面会商、扩面转交”等问题征集和交办机制,紧盯7个方面54个问
题督促整改,促进全省监狱治理水平提升。组织反间谍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监督支持监察机关整治群众
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2052件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坚决落实党委决策部署
,在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工作上取得新进展认真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是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按照省委工作要求,常委会先后作出决议决定4件。贯彻落实大力推动先行区建设、大力推动全面实施流
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等决议决定;指导市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本地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审议《神农架林区
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凝聚依法推进先行区建设的合力。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禁毒工作的决定,维护社会和
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率先在全国作出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决定,推动“三个精神”在全社会形
成浓厚氛围。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选举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4人次,
确保党中央和省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各项重要人事任免,依法任命新一届省人大
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人员,保证地方国家机关有序高效运转。严格执行人事任免法定程序
,认真组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宪法宣誓,进一步增强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