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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例打字训练营第20天

2024-04-19 08:32  瀏覽數:215  來源:真裁实料    

【银行是最大的抵押权人】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
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可以卖的东西就可以抵押】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动产浮动抵押】第三百九十六条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
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抵押的房地一体主义】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乡镇厂房抵押连带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不能卖的东西就不能拿去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物债两分:抵押合同】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流押条款无效,其他有效】第四百零一条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
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不动产抵押:登记生效主义】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动产抵押:意思主义+登记对抗】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常经营>动产抵押权人】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
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租住早,>抵押权人】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抵押物可以买卖,抵押物在呼叫抵押权人,抵押权具有追及力】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
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权转让的从属性:皇帝走,太监跟着走】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抵押权人的保全请求权:抵押人不能乱造抵押物】第四百零八条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
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
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
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抵押权顺位换人,内外有别,排队买火车票,换人不换额度】第四百零九条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
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自物优先之主债务人自己提供抵押物优先】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
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抵押权实现方式:折价、拍卖、变卖】【折价即“以物抵债”】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
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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