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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的特征和研究对象

2024-04-26 19:52  瀏覽數:345  來源:翻不动的咸鱼    

逻辑学以真假、是非、对错为目标,它要求思维中的概念、命题和推理具有确定性。也就是说,在进行思维逻辑时,概念在内
涵和外延上的含义应该有确定性;命题的真假及对研究对象的推理判断也应该有确定性。遵循思维过程中的确定性的逻辑思维
才是正确的逻辑思维,反之则是不合逻辑或诡辩。简单地说,逻辑学就是研究思维的科学,包括思维的形式、内容、规律和方
法等各个方面。有研究者曾这样定义逻辑学:逻辑学是研究纯粹理念的科学,所谓纯粹理念就是思维的最抽象的要素所形成的
理念。抽象就是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因此,有人认为逻辑学是最难学的,
因为它研究的是纯抽象的东西,它需要一种特殊的抽象思维能力,但实际上逻辑学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难,因为不管多么抽象,
归根到底它研究的还是我们的思维,也就是说我们的思维形式、思维方法和思维规律。简单地说,思维就是人脑对客观存在间
接的、概括的反映。既然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那就涉及反映的形式和内容的问题,也就是说,思维活动包括思维形式和
思维内容两个方面。思维内容是指反映到思维中的各种客观存在,而思维形式则是指思维内容的具体组织结构以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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