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题练习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不构成盗窃罪。
理由:第一,王某并没有将夏某的房屋产权转移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
第二,夏某若出租房屋,会有租金收入。
第三,但是,王某并未盗窃夏某的租金收入(财产性利益)
第四,因为夏某没有现实的租金收入。
第五,王某的盗用行为,仅享用了房屋的居住功能,
第六,未占房屋的租金收入(财产性利益)。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成盗窃罪。
理由是,王某盗用夏某的房屋。
使用房屋便是一种财产性利益,
盗用行为便占有了夏某房屋的财产性利益。
2.王某对童某构成诈骗罪。
理由是,王某隐瞒自己没有出租权的事实,
向童某出租房屋,获取童某的钱款。
虽然,第一个季度,童某使用了房屋,
没有财产损失。就此而言,王某不构成诈骗罪。
但是,第二个季度,童某支付了房租,
尚未使用房屋,存在财产损失。
就此而言,王某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