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要“有”更要“优”-1
但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凑数的僵尸号、各种神回复、内容过度娱乐等问题,也都亟待解决。
【政务新媒体,要“有”更要“优”】
发布类账号2周内无更新,不分场景“卖惨”“卖萌”及过度“娱乐化”,发布与政府工作或本部门本行业无关信息,
停止维护的账号未履行注销程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下发通知,
要求各地各部门排查整治政务新媒体运营中存在的四种突出问题,助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近年来,从“两微一端”到实时分享,从音频平台到短视频领域,
政务新媒体蓬勃发展,成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重要阵地。
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不言不语,“僵尸”“空壳”账号不在少数;自言自语,缺乏对公众关切的回应;
胡言乱语,存在追星娱乐、推销商品等行为。
这些现象不仅阻碍了新媒体平台发挥作用,还可能损害政府形象,加重基层负担,必须加强排查整治。
政务新媒体作为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
必须要着眼于“公”,立足政务定位,确保准确权威,避免公器私用。
另一方面,政务新媒体作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要着眼于“用”,
不断强化功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
背离了“公”,政务新媒体将会丧失公信力;偏离了“用”,政务新媒体势必徒有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