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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税局2017年16号公告政策的要求“发票内容需据实开具”,
京东调整了前台结算页的普票及电子发票(除京东E卡)的发票内容,具体开具内容会在结算页给客户做相应提示,
同时在订单详情中展示发票商品类别开具情况,增票不受影响。
1、调整时间:2017年12月26日22:00
2、调整内容:
①“明细”调整为“商品明细”(图书普票也可开具"商品明细’;图书无法选择不开具发票)
②“商品类别”内容从客户自主选择,调整为系统将根据客户购买的商品属性自动匹配对应的“商品类别”内容
(如图红框提示内容),如客户购买的商品属性为多种“商品类别”内容,将分开归类展示。
(商品类别的具体明细因涉及公司内部信息,无法提供完整版明细,如客户有开具商品类别的需求,请客户尝试下单,
以下单页面展示的类别为准)注:APP客户端需升级至最新版本,才可以看到对应开具的商品类别信息。
处理规则:
1、与客户解释:为响应国税局2017年16号公告政策的要求,发票需如实开具,京东调整了前台结算页面发票选项,
请客户放心对于客户的维修报销均无影响。
2、如客户有修改需求:自营财务发票修改规则详见118518,POP发票修改规则可以与商家沟通。
3、异常反馈:如客户反馈大类内容与实际购买商品严重不符,可记录客户购买的商品信息及对应大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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