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职务侵占罪。刘某并非通过签订虚假合同欺骗甲公司处分财物,
故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不能确定刘某发送空箱伪装快递业务的行为破坏了甲公司的生产经营,故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刘某并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甲公司的业务提成款,故也不构成职务侵占罪。法条依据为《刑法》第224条,
,第271条第1款。 (2)刘某对甲公司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为6万元。刘某虚构发件人,伪装成收...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加油打字》 | 454字 | 2.0分钟 | 100% | 55 CPM | 3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勵誌名言: 外师造化,中得心源。 ——张躁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