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男,大专文化,个体经营,曾因寻衅滋事,于2007年8月7日被泰州市公安局高港分局行政拘留十日;
因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于2009年7月15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2011年5月26日刑满释放;
因吸毒,分别于2012年4月25日、2013年3月1日被泰兴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十五日;
因吸毒,于2013年3月11日被泰兴市公安局决定社区戒毒三年...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书记员打字练习(三十四)》 | 1393字 | 20.1分钟 | 100% | 67 CPM | 104 次 | 0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一切都不是我们的,而是别人的,只有时间是我们的财产。 ——塞涅卡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