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证实:原告肖亮系肖立的次子,肖明系长子,肖鹏系肖明的儿子,肖哲系肖立二哥的儿子;
2、本院第X号民事判决书证实:肖立失踪6年时间,2002年经原告肖亮和肖明的申请,
本院查实后宣告肖立死亡;
3、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肖明死亡证明》,证实:肖明于2003年因车祸死亡;
4、某医院证明,证实:肖立于2004年5月17日病故;
5、遗嘱2份证实:2001年肖立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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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山自重,不失其威峻;海自重,不失其雄浑;人自重,不失其尊严。 ——王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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