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
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
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
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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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人的一生会遭遇无数次相逢,有些人,是你看过便忘了的风景,有些人,则在你的心里生根抽芽,那些无法诠释的感觉,都是没来由的缘分,缘深缘浅,早有分晓,之后任你我如何修行,也无法更改初时的模样。 ——白落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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