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
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
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
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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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四节(40~56条)》 | 1444字 | 23.0分钟 | 100% | 15 CPM | 32 次 | 1 | 不及格,加强练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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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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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在胆小怕事和优柔寡断的人眼中,一切事情都是不可能办到的。 ——司各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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