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赣民三终字第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东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
东莞市石碣镇桔洲第三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梁某某,该公a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冯律师,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
人(原审被告)徐某某,男,汉族,系南昌市西湖区福广源食杂店经营者,住。委托代理人邬律师,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上诉人东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徐某某侵害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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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1》 | 6837字 | 5.0分钟 | 93% | 67 CPM | 16 次 | 25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錯的字 (,),(,),。,(,审,),邬,沃,。,诉,(,),。,邬,庭,现,已,审,理,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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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兵不能胜大患,不能合民心者也。 ——孙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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