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为两效力。从无权代理角度言,食用油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从欺诈角度言,食用油买卖合同可撤销。
在一行为两效力的情况下,应以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为逻辑思维起点来分析问题,
因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未被撤销前是合法有效的。
如乙公司追认上述无权代理行为,则效力待定的食用油买卖合同变为自始有效,
因无权代理引发的效力瑕疵不复存在。
此时,丙公司可以基于欺诈请求法院撤销食用油买卖合同(因合同没有约定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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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为》 | 692字 | 1.0分钟 | 88% | 37 CPM | 8 次 | 5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錯的字 。,无,权,理,; | |||||||
小小建議: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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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时人莫小池中水,浅处不妨有卧龙。 ——窦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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