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
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第四十八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民法典46-67条》 | 1506字 | 20.7分钟 | 98% | 69 CPM | 116 次 | 27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 , , , , , , , , , , , , , , ,须,经, , , , , , , , ,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种种痛苦的经验证明,在认识真理的过程中,渊博的学识同公正和正义不是一回事。 ——别林斯基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