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孟某某,男,汉族,群众,高中肄业,户籍地及现住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2017年11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青
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18年5月23日刑满释放。2021年1月3日因涉嫌盗
窃罪被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并由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
局执行逮捕。本案由青岛市公安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以...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书记员起诉书750字》 | 763字 | 15.0分钟 | 99% | 67 CPM | 33 次 | 6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由,以,小,盗,窃,。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衔冤只合甘先死,何待花间不肯言。 ——汪遵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