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某诉称,原告与被告陆某、王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3月20日,被告王某约原告晚上去KTV喝酒唱歌。
其间王某对原告说,其已借款150万元给陆某工人工资,下月到期,陆某还款肯定没有问题,为完善借款手续,
请原告帮忙在一份打印好的《担保人承诺书》上签字。原告遂按其要求签字、按手印,
并按其承诺要求将日期签成2012年1月20日。后原告得知,王某是在知道陆某已携款潜逃情况后,为转嫁损失,
诱使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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