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朱某某,女,1971年11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20881971458211311,
汉族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钢花村,住湖北省广水市**镇**村**湾
因故意杀人嫌疑,于2015年5月25日被广水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
与2015年6月8日经广水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6月9日由广水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广水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朱某...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起诉书》 | 1408字 | 3.0分钟 | 100% | 56 CPM | 11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勵誌名言: 聪明的人只要能掌握自己,便什么也不会失去。 ——尼采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