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男,1976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1202211976,
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天津市宁河区镇街号。
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于2012年9月28日被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行政拘留五日。
2020年1月21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天津市公安局宁河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0年6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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