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三条 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
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四条...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章》 | 1382字 | 2.0分钟 | 100% | 59 CPM | 16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勵誌名言: 只要我们能善用时间,就永远不愁时间不够用。 ——德·歌德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