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曹某,男,1988年7月2日,汉族。2008年11月19日曾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
2013年7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于同年11月19日被刑满释放。2014年3月11日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刑事拘留,
同年3月25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宁玄检诉刑诉(2014)22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犯盗窃罪,
于2...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判决书》 | 1162字 | 5.0分钟 | 100% | 58 CPM | 11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勵誌名言: 无一日敢懈怠,无一事敢马虎;心存敬畏之心,不要得意忘形。 ——易中天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