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二条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三条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
(三)利用目的和方法;
(四)地役权期限;
(五)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六)...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 969字 | 12.5分钟 | 97% | 73 CPM | 73 次 | 24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需,役,订,立,需,役,第,利,物,由,,,时,同,意,时,役,地,以,及,需,役,时,时,在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时间是真理的挚友。 ——科尔顿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