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本质与现象
1.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表现相互关系的范畴是本质与现象。
2.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诸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
3.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外在表现。
4.本质决定现象,本质总是通过一定的现象表现自己的存在。
5.方法论意义: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
十二、原因与结果
1.揭示事物的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是原因与结果。
2....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马原·辩证法(3)》 | 622字 | 2.0分钟 | 100% | 56 CPM | 18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勵誌名言: 有压力,但不会被压垮;迷茫,但永不绝望。 ——彭新松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