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法定代表人:顿某某,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乌鲁木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法定代表人:袁某某,该公司总经理。原告武汉市某某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某商贸公司)与被告乌鲁木齐某某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某商贸公司)买卖
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7月1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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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1》 | 1318字 | 3.0分钟 | 100% | 56 CPM | 21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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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大家”的意思,不是像团子一样的一团,而是像米饭那样,一粒一粒稀稀拉拉的,却总是凑在一起。 ——面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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