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
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三章》 | 1732字 | 1.0分钟 | 100% | 67 CPM | 0 次 | 0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勵誌名言: 性命是以时刻为单位的,浪费别人的时刻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我的时刻,等于慢性自杀。 ——鲁迅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