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以宁玄检诉刑诉(2014)22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某犯盗窃罪,
于2014年5月2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朱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某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10日11时许,被告人曹某某窃得被害人闫某现金人民币4970元
及衣服六件(...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书记员打字练习》 | 901字 | 5.0分钟 | 99% | 61 CPM | 4 次 | 3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察,物,人 | |||||||
勵誌名言: 太阳出来,为了生活出去,太阳落了,为了爱情回去。 ——周云蓬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