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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績: 2024/ 12/ 11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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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二十九章 296 1.3分钟 1% 1 CPM 0 81 不及格,错误太多!
本次出錯的字 外,:,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
小小建議: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勵誌名言: 身兼创始人和CEO)好处是便宜。 ——李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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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簡介
第二十九章 不当得利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 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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