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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成績: 2024/ 12/ 12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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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第五章第三节 565 10.9分钟 92% 46 CPM 15 44 不及格,错误太多!
本次出錯的字 ,解,除, ,、,送,养,。,八,。,遗,弃,养,女,。,、,。, ,、,。,。, ,办,理,。, ,与,。,与,确,。, ,经,对,。,养,女,、,补,偿,。,;,、,。
小小建議: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勵誌名言: 两个人一起是为了快乐,分手是为了减轻痛苦,你无法再令我快乐,我也唯有离开,我离开的时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为我首先说再见,首先追求快乐的是我。 ——张小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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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簡介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 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 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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