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
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qiangjian、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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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典第四章第七节 假释》 | 815字 | 15.2分钟 | 99% | 51 CPM | 8 次 | 8 | 及格,继续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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