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俊、李盼犯贩卖毒品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来源合法,证明内容客观、
真实,与案件事实相关联,具,有证明力,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曹俊、李盼明知是毒品
甲基苯丙胺而贩卖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毒品数量大,应依,法判处。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曹俊系累犯、毒品再犯,被告人李盼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李盼负责联系毒品...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裁判文书7》 | 2692字 | 10.4分钟 | 98% | 63 CPM | 33 次 | 16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应,,,,,,,,,,,:,,,,,,,决,,,,,本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学会忍受不公平,学会恪尽职责。 ——林肯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