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5年1月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4505021985*******,
汉族,高中文化,务工,住北海市海城区*村*号。因涉嫌故意伤害罪,
2018年11月7日被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
次日又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有北海市公安局海城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
于...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起诉书》 | 872字 | 20.0分钟 | 100% | 51 CPM | 28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求真、求善、求美,是教师永远的追求。 ——袁利亚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