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某,男,汉族,1974年11月11日出生于山西省平顺县,小学文化,农民,
户籍地平顺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某某号,住所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北屯某某
某小区,2018年10月19日被逮捕,现在押。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抢劫罪一案,
于2019年7月24日以(2019)晋01刑初32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抢劫罪,
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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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死刑刑事案》 | 1007字 | 10.0分钟 | 100% | 13 CPM | 18 次 | 0 | 不及格,加强练习! |
小小建議: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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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犹抱浓愁无好梦,夜阑犹剪灯花弄。 ——李清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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