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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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编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3/3第292-304章》 | 2121字 | 35.0分钟 | 100% | 90 CPM | 68 次 | 0 | 优秀,成绩不错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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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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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人亦不可闲惯,闲惯则些小事便不可耐。 ——曾国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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