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被告人秦慧,女,1988年4月18日出生于北京市海淀区,身份证号码
110108198704185243,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无职业,住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29号。因本案于2010年3月9日被东升派出所刑事拘留,2010年3月10日经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同日由东升派出所依法执行逮捕。
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辩护人范蠡,北京大成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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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 | 1446字 | 2.0分钟 | 95% | 51 CPM | 3 次 | 5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錯的字 身,份,8,4,路 | |||||||
勵誌名言: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给我们开辟了一条到达理想境界的道路,而理想境界的实现还要靠我们的辛勤劳动。 ——毛泽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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