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临检一部刑诉〔2020〕186号
被告人朱某甲,男性,1979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703051979********,
汉族,高中文化,群众,农民,户籍所在地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住淄博市临淄区**镇**村**号,
联系电话:1347551****.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6月17日被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山东省淄博市公安...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2020.6.5》 | 929字 | 20.0分钟 | 100% | 51 CPM | 61 次 | 3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錯的字 .,.,.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他日若随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 ——宋江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