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三条制定,
供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记录用。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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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宣判》 | 323字 | 10.0分钟 | 100% | 59 CPM | 28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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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我们的斗争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敌人踏着我们的尸体过去,要么我们踏着敌人的尸体过去。 ——希特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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