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工作是决定案件能否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重要条件。经过书记员制作、整理、装订起来的各类审判卷宗,多是永久性的
或需要长期保存的历史档案。这些档案资料是对法院自身工作的总结,尤其是对再审、复查案件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书记员工作是司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司法工作。书记员的参与是审判活动合法性的体现
制作的笔录更是重要的文书。一份准确完整的笔录可以为法庭认定案件提供文字依据,...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书记员实务三》 | 661字 | 5.0分钟 | 99% | 67 CPM | 7 次 | 5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真,实,它,映,映 | |||||||
勵誌名言: 如果永远只看合乎你想法的书,你永远只会知道你已经知道的事。 ——蔡康永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