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居住权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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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十四章居住权、第十五章地役权》 | 1342字 | 29.9分钟 | 100% | 44 CPM | 70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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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认识一个人,了解一个人,到最后告别一个人,对我来说真的是一个痛苦的过程,我总是希望自己尽量少地认识人,尽量少地把自己的喜怒哀乐都建立在其他个体身上,无论对感情和朋友都是如此……从小到大的很多经历告诉我,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除了至亲,没有人在乎你的痛苦,你能让大家高兴就行了,或者无感地存在也是个好方式,但你如果太在意自己的痛苦,或者太想让他人在意你的痛苦,只会让自己陷入被忽略的痛苦,甚至是表演痛苦的痛苦。 ——韩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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