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经事先预谋,利用担任如皋市如城镇村民委员会会计的职务之便,通过虚假做账达到不缴纳转让金的目的。
在没有任何原始凭证和依据的情况下,进行反方向记账,从账上冲平了此笔账务,共同将集体财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巨大,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本案系共同犯罪。
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均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均...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书记员打字练习(十六)》 | 1235字 | 30.0分钟 | 100% | 49 CPM | 132 次 | 3 | 及格,继续努力! |
本次出錯的字 庭,重,职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
|||||||
勵誌名言: 子曰: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 ——孔子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