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孟某某,男,汉族,群众,高中肄业,户籍地及现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区。2017年11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18年5月23日刑满释放。2021年1月3日因涉嫌
盗窃罪被厦门市公安局海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并由青厦门公安局海沧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厦门市公安局海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起诉书》 | 764字 | 5.0分钟 | 100% | 58 CPM | 12 次 | 0 | 及格,继续努力! |
勵誌名言: 你若爱她,让你的爱像阳光一样包围她,并且给她自由。 ——泰戈尔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