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
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在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照本法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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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2》 | 651字 | 19.0分钟 | 93% | 31 CPM | 34 次 | 43 | 不及格,错误太多! |
本次出錯的字 由,,,由,由,权,益,,,。,被,监,护,,,。,作,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应,当,根,据,被,监,护,人,智,力,大,程,度,地,,,。,务 | |||||||
小小建議:
正确率比较低,多观察一下出错的字加以修正,一般来讲都要达到95%以上比较好。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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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幸福不应该等到未来去拥有,而是为了当下所准备。 ——吉姆·罗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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