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孟某某,男,汉族,群众,高中肄业,户籍地及现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区。2017年11月29日因犯盗窃罪被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18年5月23日刑满释放。2021年1月3日因涉嫌
盗窃罪被厦门市公安局海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15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并由青厦门公安局海沧经济技术开发区
分局执行逮捕。本案由厦门市公安局海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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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 | 764字 | 9.4分钟 | 100% | 25 CPM | 14 次 | 0 | 不及格,加强练习! |
小小建議:
总的来说速度上可能不是很快,多练习键位、或英文文章巩固一下,然后试着对应的输入法练习上,多增加词组等、一次性多字的输出,这样可以总体上提高部份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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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问题不在于谁将允许我前行而且谁将阻止我前行。 ——艾茵·兰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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