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田某某,无业。2010年6月因盗窃被宜兴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2011年1
月因盗窃被宜兴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2011年9月6日因盗窃被常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因
犯盗窃罪于2013年1月28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4年12月16日被减刑
后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15年6月9日被抓获,6月10日被行政拘...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判决书2》 | 1103字 | 13.8分钟 | 96% | 75 CPM | 104 次 | 47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简,易,。,镇,指,认,证,轻,处,罚,物,,,物,。,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田,某,起,至,2,0,1,5,年,如,服,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苦难显才华,好运隐天资。 ——贺拉斯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