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汇刑初字第27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09年2月9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刑事拘留,
同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在押于上海市南汇区看守所。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汇检刑诉〔2009〕2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
2009年3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
中文文章 | 文章字數 | 測試時長 | 準確率 | 速度 | 退格數 | 出錯數 | 成績 |
---|---|---|---|---|---|---|---|
《汇刑初字第274号》 | 971字 | 14.4分钟 | 99% | 65 CPM | 93 次 | 12 | 良好,向更快挑战! |
本次出錯的字 (,),〔,〕,(,),述,亦,仍,(,;,) | |||||||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
|||||||
勵誌名言: 三日不读,口生荆棘;三日不弹,手生荆棘。 ——清·朱舜水 | |||||||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