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键人8647494的《汇刑初字第274号》成绩 - 打字成绩 - 在线打字练习(dazi.91xjr.com)

首頁/ 成績/ 成績詳情
本次成績: 2024/ 12/ 1 星期日
中文文章 文章字數 測試時長 準確率 速度 退格數 出錯數 成績
汇刑初字第274号 971 14.4分钟 99% 65 CPM 93 12 良好,向更快挑战!
本次出錯的字 (,),〔,〕,(,),述,亦,仍,(,;,)
小小建議:
可能对按键不够熟悉,或者对输入法不够熟练所导致,不要急慢慢来,先打对把准确率提高,然后逐渐的加快速度,最后才能打准打快。
勵誌名言: 来而不可失者时也,蹈而不可失者机也。 ——苏轼
您覺的這篇文章怎麽樣,評個分吧,做其他人的指路燈
文章簡介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09)汇刑初字第274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农民;因涉嫌犯贩卖毒品罪于2009年2月9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南汇分局刑事拘留, 同月18日被依法逮捕,现在押于上海市南汇区看守所。 上海市南汇区人民检察院以沪汇检刑诉〔2009〕20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叶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于 2009年3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
常规打字
+2积分

去打字就可以设置个性皮肤啦!(O ^ ~ ^ 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