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 原审原告 薛某,男,1973年9月24日出生。委托代理人姚某,北京永瑞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 原审被
告 丁某,女,1974年8月16日出生。上诉人薛某因抚养费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2014 海少民
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薛某在原审法院诉称:我与丁某
2001年结婚,次年生育一女薛某甲。2006年6月16日,我与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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勵誌名言: 对人性认识浅薄,不改造性情而改变其他一切以求愉悦的人,不但将虚度生命毫无收获,而且往往会增加他本来所要消除的苦恼。 ——科尔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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